
2025年2月,科学碳目标倡议组织(Science Based Targets initiative,简称SBTi)发布了备受关注的最新版《企业净零排放标准(草案)》。这一标准不仅进一步明确企业在实现净零目标过程中的责任与路径,
还重申了对碳信用(Carbon Credits)使用的审慎立场,同时
引入多项旨在加快企业实际减排(脱碳)步伐的机制。
一、核心修订:企业必须落地的5项硬约束
1.
范围三目标灵活化但可追溯旧规:强制覆盖67%供应链排放。
新规:按排放强度排序,只需对前50%高碳活动设定目标(如某车企仅需管控钢铁/电池供应链,豁免皮革/玻璃)。
依据:草案第4.2.1条“Scope 3 Prioritization”
2.碳信用使用“三重锁”允许场景:仅限残余排放≤10%基准年排放量时使用。
技术限制:碳清除项目必须满足≥100年碳储存(如地质封存),林业碳汇需第三方验证额外性。
披露要求:每吨碳信用需公开资金流向(如70%用于社区造林)、项目ID(如Verra VCS#1234)。
依据:草案附件B《Carbon Credit Use Criteria》
3.数据追溯倒逼数字化A类企业(年收入≥4.5亿美元):
2027年前:关键排放源(如燃煤锅炉)安装实时监测设备。
2030年前:全供应链采购数据接入区块链溯源系统(例:宁德时代要求锂矿商提供API数据接口)。
依据:草案第7.3条“Data Traceability”
4.供应商减排捆绑责任强制A类企业实现:
2028年前:占范围三排放量80% 的供应商签署减排承诺书;
2030年前:50% 供应商采用SBTi认证的绿电方案(如采购平价光伏PPA)。
5.碳清除目标量化递增
年份 |
最低清除量要求 |
技术路径示例 |
2030 |
残余排放的5% |
生物炭土壤改良(碳储存30年) |
2040 |
残余排放的50% |
直接空气捕集+玄武岩封存 |
2050 |
残余排放的100% |
BECCS(生物能源+碳捕集) |
依据:草案第6.1.3条“Carbon Removal Scaling”
二、企业立即行动清单(分规模)
A类企业(年收入≥4.5亿美元)
2024年内:
完成范围三排放源筛查,确定前50%高碳活动清单(示例方法:按吨CO₂e/万元采购额排序)。
启动供应商碳数据接口开发(预算参考:某车企投入¥380万对接钢铁厂EMS系统)。
2025年Q1前:
向SBTi提交残余排放测算报告(模板见草案附件C),需第三方审计(推荐机构:SGS/BV)。
B类企业(年收入<4.5亿美元)
2024年可选动作:
申请范围三目标豁免(需证明:出口额<营收30%且无高排放活动)。
改用简化碳核算工具(如SBTi SME Edition,成本<$5,000/年)。
必须动作(2026年前):
范围1/2排放实现ISO14064-3核查(国内认证费参考:¥8-12万/次)。